原標題:【環保案例】第二輪環保督察,4家企業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被罰18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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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江蘇省4家企業因“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被生態環境部門開出罰單,罰款總額達到182萬!
1.江蘇奧星機械鑄造有限公司
不銹鋼煉鋼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建設投產,不銹鋼煉鋼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已投產。責令立即停建項目;罰款50萬!
2.江蘇慧蘭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
不銹鋼煉鋼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擅自投入生產,不銹鋼煉鋼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已投產。責令立即停建項目;罰款60萬!
3.興化市順隆鋅品有限公司
氧化鋅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建設,氧化鋅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已投入生產。責令立即停建項目;罰款36萬!
4.興化市興桂鋅品實業有限公司
氧化鋅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建設,氧化鋅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已投入生產。責令立即停建項目;罰款36萬!
環保督察
今年3-4月,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江蘇,從官方通報來看,“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無論處罰頻次還是金額,都是重災區。10天時間,中央環保督察對江蘇62家企業罰款2512萬!
在7月舉行的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更是明確提出要:強化重大投資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法,對違反“三同時”和自主驗收要求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加大“未批先建”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將查處“未批先建”違法行為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內容,將問題突出的地方和企業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上面已經如此明確地強調,各地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強化執法、處罰力度也就順理成章、近在眼前了。而企業一旦因為驗收等原因被查,20萬是最低罰款額度!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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