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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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2023年2月28日,浙江榮晟環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7,716,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77%,購買的最高價為14.59元/股、最低價為10.59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104,912,573.12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2022年5月4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或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00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浙江榮晟環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34)。
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23.00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22.65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浙江榮晟環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56)。
二、實施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23年2月,公司未實施股份回購。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7,716,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77%,購買的最高價為14.59元/股、最低價為10.59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104,912,573.12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股份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榮晟環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