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1日,無紡布手提袋廠家15838231350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俗稱"限塑令",其中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注:餐飲行業不在有償使用塑料袋范圍內,但需提供符合標準的合格塑料袋)。實施初期,各大超市、商場、菜市場等,塑料購物袋不再免費提供,人們開始有意識地使用自帶的環保袋進行購物,自覺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盡量減少塑料制品的使用。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2008年6月1日當天,GB/T 21661-2008《塑料購物袋》和GB 21660-2008《塑料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現為GB/T 21660-2008)兩個國家標準實施,在生產領域對“限塑令”進行了強有力的補充。 時至今日,超市、商場等負責任的商家仍在嚴格執行,無紡布手提袋廠家15838231350而集貿市場、小店鋪早已把“限塑令”拋于腦后,不僅無償提供,更是提供超薄袋。除了塑料袋生產方、提供方的逐利本性外,一些有責任的大企業也對塑料袋也存在著混淆,混淆了2010年12月1日實施的GB/T 24984-2010《日用塑料袋》和2013年9月1日實施的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裝袋》。
塑料購物袋、日用塑料袋、商品零售包裝袋這三種產品的主要區別在于用途、厚度和標識
1、關于用途,GB/T 21661-2008規定塑料購物袋是以提攜為目的,GB/T 24984-2010指出日用塑料袋是指連卷袋(撕裂袋、點斷袋)、平口袋,而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裝袋兼顧了以上兩種。
2、關于厚度,塑料購物袋明確了“應不小于0.025mm”,日用塑料袋隱含了應≥0.010mm,而商品零售包裝袋規定連卷袋應符合日用塑料袋的規定(即≥0.010mm),其他類型的應符合塑料購物袋的規定。但應當注意,《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2011年3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第9號令公布,根據2013年2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無紡布手提袋廠家15838231350號令公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的決定》修正),將“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產”列入了“限制類”。
3、關于標識,塑料購物袋和商品零售包裝袋是一樣的,均應符合GB/T 21660《塑料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應包含名稱、標識編號、規格、公稱稱重、生產廠家、所用塑料的代號、安全使用,直接接觸食品的,還應標有“食品用”字樣。而日用塑料袋則要求“表面無印刷”,即袋子上不能有標識的,標識可以做在其外包裝上。
塑料袋的的現狀:
1、從流通領域看,超市的收銀區使用的塑料購物袋,一般厚度合格、標識齊全,而生鮮水果蔬菜區,使用的通常為連卷袋,存在無標識、標識不全、標識錯誤的情況,例如:連卷袋標識為GB/T 21661-2008塑料購物袋;而集貿市場、小店鋪使用的都是亂標識的袋子,甚至是無標識的超薄袋。
2、從生產領域看,對于亂標識、無標識的購物袋,很難進行溯源;而獲得塑包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也經?;煜@三種產品,例如:宣稱執行BB/T 0039-2013的產品,袋子上卻沒有任何印刷及標識;甚至有冒牌生產的情況。
2017年10月19日,國家強制標準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實施,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產品信息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相關生產企業應主動學習并使用新標準,消費者也應學會辨識,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